海淀区委编办始终坚持“学思用贯通”,着力构建更加有序规范、科学务实的基层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在“学”上花大力气,营造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整体氛围。在《条例》出台之后,立刻制定深入贯彻《条例》的学习计划,形成从上到下学、从内到外学的浓厚学习氛围。一是在区委层面,印发当月将《条例》纳入了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区委编委会专题学习内容;二是在区委编办内部,建立了全办集体学、领导带头学、各党小组专题学、个人自学的讨论学习机制;三是在各部门、街镇层面,既结合机构改革总结验收,有针对性地宣传《条例》中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监督问责等具体内容,又与区委党校联合,把《条例》的贯彻学习列入了日常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区委编办第一时间组织向全区党政机关、各街镇配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切实推动了全区各部门对《条例》更全面、更完整的理解和领悟。
在“思”上多动脑筋,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法治思维。结合日常机构编制业务,针对《条例》确定的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4项基本原则,以机构改革工作为重点,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全面回顾、对照检查,集体分析讨论,对于与《条例》精神不完全对应一致的,及时修正、互相纠偏,增强了党管机构编制的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在“用”上下足功夫,巩固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工作常态。在工作规则方面,海淀区委编办围绕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4个关键环节,及时修订完善了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区委编办工作细则,重新规定了不同管理权限的审批事项,明确了审批环节中的具体任务、责任主体,规范了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在监督检查方面,海淀区委编办依托全区人事管理平台,积极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开展联动管理,有效强化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效能。同时推动“三定”规定执行、超编超职数进人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内容纳入全区巡视巡察范围,构建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紧密协同配合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制,做到机构编制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提升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