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党,风华正茂。北京市机构编制工作发展史,就是一部始终坚持、不断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的历史。正是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委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在加强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北京市委编办将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以首善标准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认识,提升站位,不断完善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体系
见微知著,观往知来。多年来,北京市委编办将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贯穿工作始终,并落实到工作定位、工作理念、工作制度之中。
党的机关、政治机关的角色定位更加明确。改革开放后,北京市委编办不断发展壮大,政治属性日益鲜明。1978年,市委决定成立市编委,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局承办)。1986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市编办为副局级单位。1995年,明确市编办是市编委常设办事机构,是市委、市政府负责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办事机构,列入市政府机构序列。2000年,明确市编办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工作机构,列入市委机构序列。2003年,明确市编办为市委正局级工作机构。2018年,市编委调整为市委编委,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2019年,市委明确市委编办为市委编委常设办事机构,列入市委工作机关序列,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从市人事局一个内设处室,到副局级建制,再到市委正局级工作机关;从列入市政府机构序列,到列入市委机构序列,再到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力量不断加强,市委编办作为党的机关、政治机关的角色定位日益明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思路更加清晰。机构编制工作服从于党的领导、服务于党的事业的政治意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早在20世纪末,北京市机构编制工作就开始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狠抓工作方式转变。在工作部署上,坚持以机构改革为龙头,抓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抓体制机制的创新,抓领导关注和社会关注的重大改革事项,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在日常管理上,坚持以职能管理为龙头,严格依据职能审批机构编制;在工作要求上,坚持抓工作层次的提高,要求工作人员努力从全局高度研究分析问题,克服就事论事的思维方式。此后,机构编制工作一直把加快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重点,将是否促进发展作为检验机构编制工作的首要标准。机构的设与撤、编制的增与减、职权的放与收,都要从是否有利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并不断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进行调整。进入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在加强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深化机构改革、优化党的执政资源配置、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作用更加彰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更加清晰。
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长期以来,北京市机构编制管理坚持实行“三个一”制度,即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均由编委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编委或编办一家行文。同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逐步形成管政策、管标准、管总量、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机制,并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建立了相互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新一轮机构改革调整优化了市委编委和市委编办领导体制,由市委直接领导,编委主任由市长调整为市委书记,重新制定了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出台《北京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组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党管机构编制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二、固本强基,守正创新,全面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和市委领导下,北京市委编办集中推进机构改革,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机构职能体系,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落实中央部署,深化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7轮机构改革。1983年,针对机构臃肿等问题,精简了机构编制,开始从机构层面解决政企不分问题。1995年,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将以企代政的总公司的政府职能收回政府部门,将政企、政事不分的政府部门转为企业和事业单位。2000年,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实现了新突破。2003年,初步建立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2007年,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2013年,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完善重要领域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优化市政府组织机构。2018年,着力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委职能部门统一领导和归口协调职能,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加强党政机构统筹设置,优化调整政府机构职能,进一步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简约高效、富有活力的基层治理体系。
探索改革路径,敢于先行先试。2001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针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环节众多、效率低下、易生腐败等问题,牵头重新设计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将审批环节由80多个减少为30个左右,审批时间由480多天减少为60-180天左右,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2005年,以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区级层面组建海淀区公共服务委员会,将面向公众直接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纳入公共委管理;在市级层面组建公园管理中心和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大型公益公园和福利企事业单位分别纳入两个中心管理,探索完善新型政府公共服务体系。2017年,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成立监察委员会,将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拓展,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2020年,北京作为全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着力优化布局结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使全市事业单位总量大幅精简,机构设置显著优化,党对事业单位的领导全面加强,公益属性更加突出,有效促进了首都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围绕重点领域,创新体制机制。近年来,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北京市机构编制工作机关围绕重点领域,以深化体制改革为牵引,以定向精准赋权为支撑,以创新人员管理为保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优化“两区”和“三城一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管理体制,调整组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管理机构,赋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500多项市区两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城市副中心管理体制机制,设立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推动副中心与通州区整体统筹、一体发展,赋予副中心管委会30项市级管理权限。健全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机制,组建京冀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综合设置大兴片区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自贸区管理机构,将44项行政许可权赋予临空经济区大兴片区管委会行使。改革重点站区管理体制,推进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西直门综合交通枢纽管理机构优化整合,组建市重点站区管委会,组织协调全市各重点站区管理服务工作。
着眼简约高效,创新基层治理。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为抓手,深化街道乡镇机构改革,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北京路径。街道机构方面,在试点基础上,以“6室+1队+3中心”为基本模式,推行大部门制改革,街道各类机构从改革前的30个左右优化至10个左右,机构职能从向上对口转为向下对应,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运行更加扁平高效。乡镇机构方面,以赋权、下沉、增效为重点,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乡镇党政机构设置6-8个,综合行政执法队1支,事业单位不超过5个;向乡镇政府陆续下放400多项行政执法职权,市区两级共为乡镇补充各类编制1200多名;下沉司法所、统计所等派驻站所,与乡镇机构综合设置。明责赋权方面,印发《北京市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职责规定》,建立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工作机制,围绕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应急处置三个领域,编制“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专项清单,明确街乡“吹哨”和部门“报到”职责。
三、胸怀大局,奋勇争先,着力推动首都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委编办将继续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谱写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凝聚思想之“魂”,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通起来,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鲜明政治属性,牢牢把握“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首都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和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思路举措,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实践中落地见效。
抓住发展之“纲”,积极推进体制创新。锚定市委明确的“北京要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等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发展障碍。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做深做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真正实现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进一步完善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系,健全归口领导管理工作机制。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优化统筹协调机制,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两区”管理体制,落实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要求,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持续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推动简政放权,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创造新优势、增添新动能。
用活资源之“池”,统筹保障重点急需。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加快撤并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为首都公益事业发展更好配置资源。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为基层一线赋能,为解决好群众身边事提供支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进一步处理好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与保障事业发展的关系,在编制资源统筹配置、效益提升上下更大功夫,持续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倾斜。
织密制度之“网”,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制度,健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及时修订职责任务发生重大调整部门的“三定”规定。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权威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加强服务的能力,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汲取党史之“慧”,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强化自身建设,在政治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支部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中不断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