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7日起 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董曜,联系电话:89703850。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机动车排放管理站
2021年5月7日
(联系人:沈小曼;联系电话:6974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