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零户统管办公室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列》,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1年4月22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联系人:隗合军,联系电话:61305339。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南窖乡零户统管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