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委编办在16个街道镇乡以及怀柔科学城设立基层市场监管所。基层市场监管所将按照职能定位,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按照规定承担管辖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受理、查处职责权限规定的各类投诉举报;按照授权查处管辖范围内各类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等市场监管职责等。基层市场监管所作为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以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和管理为主,纳入街道镇乡统一指挥协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所在镇乡(街道)党(工)委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