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海淀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海淀区委编办进一步深化治理改革,为各领域事业发展精准系统放权、科学规范定责、创新转型赋能,通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职能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强化部门职责和业务整合,深化公共卫生、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城市治理四大领域体制改革。
一、深化公共卫生领域体制改革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应对较为严峻的公共卫生工作形势,围绕疫情“防、控、治”联动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区委编办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调整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卫生健康行业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职责,提高其应对突发医疗卫生事件的能力。二是落实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求,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力量,助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是结合其他地区经验教训,从加强疫情期间募捐款物的收支使用与监督管理职责着手,进一步规范区红十字会机构职责。四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相关要求,明确区园林绿化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职责。
二、深化民生保障领域体制改革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从理顺部门权责关系入手,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一是结合冬奥会,明确区体育局负责本区冬季竞技项目的发展工作职责,提升体育工作水平。二是规范“三农”工作职责表述,强化区委农工委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职责,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明确区农业农村局落实农村宅基地改革职责。三是强化信访协调处置职能,明确区信访办负责组织协调信访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职责,增强信访在涉及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综合处置能力。四是保障海淀教育事业发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建立编制周转机制,缓解教育系统编制紧张问题。
三、深化经济发展领域体制改革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围绕优化海淀区营商环境,助推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一是理顺区域金融领域体系设置,促进海淀金融事业发展,强化区金融办推动驻区金融机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服务职责,保障区金融办履行好防范金融风险属地责任。二是明确审计在海淀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规范区审计局对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职责。三是推进海淀“两区”建设工作,明确区商务局承担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及拟定自贸片区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相关职责,保障海淀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自贸区科技创新片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进一步捋顺财源建设管理体制,重新明确区财政局承担财源建设职责。
四、深化城市治理领域体制改革
围绕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方面,优化相关部门组织结构与职责体系,推动城市精治共治,助力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一是在“大城管”体系建设方面,提升海淀城市治理水平,助力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保障加强“接诉即办”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交通管理部门综合治理统筹协调职能。二是在城建及房屋管理保障方面,重新梳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节能管理、建筑行业管理、配套和质量管理等领域的审批与监管职责;强化区房管局直管公房管理相关职责,并根据最新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重新规范物业管理职责表述,提升住房保障服务水平。三是按照市级要求调整森林公安相关职责机构设置,并就相关工作内容明确区园林绿化局与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职能衔接机制。四是增加区人防办开发利用城市空间相关职责,提高人防工程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五是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拟定《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区级各项生态环保职责予以明确,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属地责任落实,构建职责清晰、功能完备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碧水蓝天美丽海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