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京政发〔2020〕20号)要求,教育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民族宗教部门行使的民族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为全面做好海淀区教育、民族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确保职权划转移交接收顺利衔接,区委编办全面统筹,强化沟通,全面推进职权划转移交工作。
一是深入研究学习,通过对《决定》研究学习,明确区教委31项、区民宗办9项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区市场监管局的具体要求等。二是全面摸清情况,结合职权划转要求,区委编办强化与区教委、区民宗办的沟通,摸清与划转职权相关的案件案例、制度规范等具体情况。三是强化密切沟通,在摸清职权划出部门情况前提下,进一步了解职权接收部门区市场监管局的需求等情况。在前期统筹梳理职权划出、接收部门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参照《机构改革期间行政执法工作衔接规则》中关于政府机构行政职权划出、划入等调整的相关规定,区委编办拟订了《海淀区教育、民族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移交接收工作办法》,经区委编委审议同意,对职权划转移交工作的交接内容、步骤、时限等明确规定。
2021年1月12日下午,区委编办组织召开海淀区教育、民族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交接工作会议,区教委、区民族宗教办、区市场监管与与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主管领导与具体工作负责人参会。会上,按照《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区教委、区民族宗教办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交接清单》提交区市场监管局,并由区司法局对行政处罚权划转的移交和衔接工作等提出要求与指导。各参会部门围绕进一步推进具体工作衔接,逐步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以及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等,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
下一步,海淀区将以此次教育、民族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交接工作为契机,将《工作办法》作为今后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职权划转工作的规范办法,全面统筹做好全区相关领域行政职权划转工作。